
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
關于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
各鄉鎮場、縣直機關各單位:
為優化部機關干部隊伍,根據工作需要,擬公開遴選3名部機關工作人員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遴選職位、人數
機關文秘工作人員3名。
二、遴選條件
1.思想政治素質好,熱愛組織工作,公道正派,作風務實,廉潔自律,甘于奉獻;
2.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,從事文字綜合工作2周年以上經歷;
3.中共黨員,第一學歷為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,身體健康;
4.35周歲以下(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5.全縣各鄉鎮場、縣直機關各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身份科員;
6.年底考核為稱職以上等次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考試:試用期內的、省委組織部選調生未滿2周年的;正在接受審計、紀律審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;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;法律、法規及有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遴選程序
1.報名。各單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,填寫《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,并由所在單位簽署推薦意見,連同有關資料到縣委組織部辦公室報名。
2.資格審查。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推薦參加考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,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,一經查實,即取消報考資格。對偽造、變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考試資格的,將參照《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(試行)》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,嚴格追責。
3.考試。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,根據筆試成績占60%、面試成績占40%的比例,計算考生綜合成績。
(1)筆試。主要進行文字綜合能力的考試。
(2)面試。筆試結束后,根據1:2比例確定筆試成績前6名進行面試。面試后,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按照1: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。
4.考察。主要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、道德品質、文字水平、工作能力、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。
5.討論決定。考察結束以后,縣委組織部部務會綜合考察對象的考試和考察情況,確定選調人選。
6.公示。將確定的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
7.試用與調入。擬選調人員,到部機關跟班試用3個月(試用期間,其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放)。試用合格后辦理調入手續,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。
四、報名要求
1.報名時間:2015年7月2日至12日。
2.報名地點:縣委組織部辦公室(電話:4212233)。
3.所需資料:
(1)《縣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一式兩份);
(2)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;
(3)畢業證、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;
(4)加蓋有縣委組織部檔案室公章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。
(5)有代表性的文稿、作品可作為參考資料帶來。
五、筆試、面試時間:另行通知。
本通知未盡事宜,由縣委組織部辦公室負責解釋。請各單位積極協助,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工作,嚴格進行資格初審。推薦的人選要嚴把質量關,真正把優秀人才推薦上來。
附件:《縣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》
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
2015年6月22日
附件: 縣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
姓名 性別 出生 年月 本人相片 民族 籍貫 入黨 時間 學歷 學位 全日制 畢業院校及專業 在職教育 畢業院校及專業 工作單位及職務 有何 特長 主要工作經歷 文字工作主要成果 單位推薦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
責編:蔣君鳳
來源:東安新聞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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